農貿市場照明設施改造的4項標準

?2020-09-08 16:09
 
       市場業(yè)態(tài)是農貿市場的靈魂,是市場未來發(fā)展空間的上限。而農貿市場的照明系統(tǒng)設施則關系到市場運營的正常維系。

       因此在農貿市場改造項目當中,除了針對市場內影響效益的元素進行針對性的改造以外,其他基礎設施的改造提升同樣重要,尤其是農貿市場的照明系統(tǒng)設施。

       市場照明設施對于農貿市場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了解了。那么,照明系統(tǒng)設施在改造過程中存在哪些難點呢?接下來請看身為農貿市場改造專家的杭州佰映分享的農貿市場照明設施改造的4項標準。
 
農貿市場照明設施改造標準
 
       農貿市場應自然采光,并配置相應的照明設施。電氣設備除符合建筑電氣設計標準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市場交易大廳照明應符合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市場用電容量按20-40瓦/平方米的標準配置。照明燈采用高效燈具,節(jié)能光源。熒光燈應采用電子鎮(zhèn)流器或節(jié)能電感鎮(zhèn)流器。
 
  2.插座須采用防濺插座,每個攤位不應少于1個,水產攤位和鮮肉攤位不宜少于2個,原則上插座安裝高度不應低于1.5米;水產、鮮肉類每個攤位前至少安裝照明燈1只。
 
  3.熟食、家禽冷凍制品等營業(yè)房的照明燈具、插座,應根據經營戶不同需要安裝并設計量裝置。
 
  4.市場內電氣管線宜采用暗敷,電線必須穿管敷設。電線管采用阻燃硬質塑料管,硬質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設時,引出地面不低于0.5米的一段管路,應采取防止機械損傷的措施。